《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全文发布!

发布者:登尼特  发布时间:2022-12-29 17:24:41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穗开知〔2022〕14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扶持和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21〕14号)的规定,结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认定评审工作方案》,现开展2022年度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2月15日(周四)—12月30日(周五)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应符合《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认定评审工作方案》相关规定。

三、申报范围

参与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认定的申请人,到本区企事业单位、机构、社会团体工作的日期应在2020年12月31日及之后,且截至当年度申报期的首日已连续购买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上述所称的企事业单位、机构、社会团体是指:

1.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本区,正常开展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孵化器管理机构;

2.在本区注册登记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3.在本区注册登记的,以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目的,并由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版权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

四、申报材料

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人才申报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其中:

中国籍大陆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中国籍台湾地区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国籍港澳地区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

未取得永久居留证(中国绿卡)外国人应提供:A.居留许可:须在有效期内且居留事由为工作。B.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三者之一的证明材料,且申请证件依托的工作单位与现从事的工作单位一致。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及职称证明材料(可通过学信网获取学历和学位证明,海外学位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主要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体现引进人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获奖证书;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合同及成果鉴定材料(集体项目鉴定材料,应提供引进人才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说明);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的编写、发布、实施;撰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及授权情况;所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专业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知识产权创造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税前年收入证明材料(提供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凭证、体现个人收入的银行明细、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或个人年度综合税前收入证明等。原件,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7.知识产权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提供以往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8.申请人与现任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连续1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原件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红章)。

10.申请人任职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申请人本人亲笔签名)。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表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表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请填“无”。

2.申报书填写完成后,连同相关附件及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打印,附目录,加盖公章),一式五份提交至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并将全部材料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具体联系方式:

电话:020-83226963,13202905744

邮箱:zscqyycjc gdd.gov.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2楼202室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认定评审工作方案

2.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人才申报表

3.材料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2年12月13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黄埔区各街道、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扶持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区知识产权局反映。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